前一段时间,浩沙健身南京地区门店关门,金吉鸟健身喜当“接盘侠”,接走了浩沙绝大部分客户。这事儿还没完,记者就接到了金吉鸟的客户投诉,称在金吉鸟南京竹山路店办了一张数千元的健身卡,因为健身馆承诺的开业日期一拖再拖,消费者提出退费,反被要求支付30%的违约金。
记者请律师陪同徐先生,一起来到了金吉鸟竹山路店会员招募处。销售人员表示,在办卡的时候,他们都会跟会员说明,转卡和退卡都有手续费的:“至于多少手续费,没有明确说,扣除多少,那是公司的事。”
为了申请退款,徐先生此前已经把办卡合同交给了金吉鸟南京竹山路店的经理。在电话中,这位经理承认,合同中并没有对退卡扣费金额做具体规定。徐先生提出退款申请后,公司核算后要求扣除30%手续费。
这名经理还声称,徐先生要退卡,责任不在店方,因为预售卡的时候,他们没有承诺健身馆开业时间。但是,金吉鸟竹山路店的销售人员却给出了不同的说法:“我们当时是说10月底开业的。”
随后,这名经理赶到店里,向徐先生提出了一套解决方案:“他可以到我们金吉鸟江宁区的任何一家门店去开临时卡,免费锻炼,不算任何开卡时间。”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朱一诺则认为:“商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服务,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并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退款是要加付消费者利息的,更不能收取30%手续费。”
该经理答复称,他会尽力帮徐先生向公司申请全额退款,如果申请不下来,他也没办法。
朱一诺告诉记者,经营者单方出具的格式合同,减轻了自己的义务,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这种约定也是无效的。他建议徐先生,如果最终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商务局投诉金吉鸟竹山路店的违规行为,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商家全额退款,并支付利息等相关损失。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黎明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