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现象多发,一些“讨债公司”由此悄然而生。其中,有一些不法分子采取威胁、恐吓、暴力、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违法手段索要债务,以此获取佣金。近日,常州市钟楼区法院就开庭审理了一起此类案件。
2017年初,常州的李先生因为自家企业效益不好,需要资金周转,向芮某借款25万元,但实际上李先生只拿到手20万元,另5万作为利息,约定3个月内还清。到了7月份,芮某通知李先生,债权转让给了叶某。
因为一些原因,李先生延迟了还款时间。到了9月中旬,李先生发现有一辆黑色轿车一直跟着自己。几天之后的一个晚上,李先生在距离自家还有几十米远的地方,突然被两辆车一前一后围住,车上下来六七个人,其中一人手里还拿着他向芮某借款的协议,表示不仅知道李先生的家庭住址,还知道他的孩子在哪里上学,如果再不还钱,就要对他不客气了。
当天,双方协商无果。自此之后,李先生一家的正常生活就被打乱了,经常有人到他家踹门,大喊“欠债还钱”,甚至在门口大小便。
这些前来讨债的并非债主本人,而是其委托的讨债公司人员。警方调查发现,被告人施某于2016年5月设立“常州夜鹰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先后纠集被告人余某、徐某等,形成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帮人追债,一般按照债务额度的20%-40%收费,然后分给团伙成员2000元到5000元不等的好处费。
施某等人多次采用聚众造势、围堵拦截、贴身式拘禁等手段给被害人施加心理压力,严重滋扰其正常工作与生活。
最终,被告人施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四个月,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其他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到四年七个月不等。
法院提醒,遇到民间借贷纠纷,切不可剑走偏锋,轻信讨债公司的承诺。这些讨债公司游走在灰色地带,经常会有“非法”、“殴打”、“拘禁”等不法行为高度。债主通过法律手段,合理维护自身权益才是正途。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王硕 编辑/韩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