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7日,南京特警支队武装巡逻一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在市局门口有人声称要自首,具体原因不愿透露。
据了解,该男子老家是山东的,平时在南京上班,有一次接到银行的短信通知,说自己是该银行的优质客户,享有20万元的贷款额度,恰巧男子想要购买老家的房子,手头急需一笔资金,就按照提示操作,很快就将所需的钱贷款出来。后面该男子又从该银行贷款十几万,用于购买在山东老家的另一套房产,但由于自己每月工资入不敷出,无法偿还债务,越想越害怕,便主动投案自首。
民警简单告知一般情况下拖欠银行贷款的情况,只要该男子贷款时没有虚构事实,材料真实,合法手续贷款,就不构成犯罪,属民事纠纷。还不上贷款时所要承担的只是民事责任,银行会起诉贷款人及担保人,要求偿还贷款。民警劝解该男子,应该积极主动的跟贷款银行联系,寻求解决方案和措施,实在没办法,银行才会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并不是像现在这样来"自首"就可以解决问题。随后,民警将该男子的身份信息登记核实后,劝导其去银行解决问题。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许薇 编辑/赵梦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