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月8日),《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记者了解到,本次整改任务清单共涉及问题296个,截至2018年12月底,已整改281个,整改率94.9%。
在省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方面,审计点出了存量资金没有盘活使用,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少数项目实施缓慢、江苏大剧院开办费项目资金结存较大、部分非税收入解缴不及时等问题。整改报告显示,存量资金省财政厅已分类制定处理措施,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正在积极协调各创新中心尽快召开理事会,推动项目尽快实施,江苏大剧院没有使用的开办费调整用于解决其在运转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功能缺失、安全性能不完备等问题。省审计厅厅长侯学元表示:“对10个单位未上缴的4.83亿元非税收入,截至2018年12月底已上缴4.7亿元。 ”
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方面,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查出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无锡、苏州、泰州3市整改金额4.28亿元,相关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已追责问责782 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57人。
“涉及9个县(区)未发放的困难学生助学金,已全部补发;涉及7个县(区)未享受减免政策等的高中生学杂费,已得到落实;涉及9个县(区)未落实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助、“先诊疗后付费”、纳入医疗救助“一站式”等医疗扶贫政策问题,已进行了整改;涉及5个县(区)违规办理的扶贫小额贷款,已全部追回。”
在重点项目和资金方面,关于部分县农村公路建设债务负担过重的问题。省交通厅要求各地从实际出发,对资金不落实和落实不规范的农村公路项目,一律要求不得开工建设。关于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查出的22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17个,涉及保障性住房5.78万套。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方面,对重复报关单涉及的贴息资金予以扣减。目前已认定5家企业的7个项目不符合申报条件,并要求相关地区收回项目资金1407万元,于2019年1月31日前上交省财政等。
同时,仍有少数涉及体制机制、资金安排、项目建设等问题,正在整改中。审计部门还积极推动各地和相关部门单位,强化对审计查出问题特别是共性问题的分析研究,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省审计厅厅长侯学元介绍:“针对推动扶贫政策措施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统筹管理和加强内部控制等,相关地区和部门单位已出台文件制度80多项,为进一步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省有关部门正在对《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进行立法调研。”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丁凤云 编辑/赵恩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