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记者今天(2月12日)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获悉,2019年1月,全省空气质量同比有所改善,PM2.5浓度为7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7%;优良天数比率为50.9%,同比上升3.7个百分点,全省县(市、区)PM2.5浓度同比下降14.5%。
省生态环境厅对确定的54个县(市、区)PM2.5月均浓度进行排名,前10名分别为:启东、海门、如东、昆山、宝应、通州、兴化、六合、仪征、常熟,后10名分别为:邳州、新沂、东海、建湖、句容、洪泽、泗洪、睢宁、高淳、灌南。
后10名县(市、区)中,建湖、洪泽和高淳三县(区)首次进入后10名之列,排名较上月分别下降19、26和14个位次,空气质量显著下滑。秸秆焚烧、工业排放、工地扬尘源、北方污染输送与本地累积等因素影响明显。
江苏将进一步加大对上述排名靠后县(市、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督查力度,确保全省空气质量的稳定、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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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陈超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