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前正稳步推进,下个月3-5日,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将举行《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网上立法听证会。不少市民发现,虽然都是垃圾四分类,但苏州和上海生活垃圾“干垃圾、湿垃圾”分类方式并不一样。
在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官网上公布的《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听证用稿)》上,生活垃圾被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而今年7月上海市实施的《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分类标准则将其设置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
同样是长三角地区,为何苏州和上海的垃圾分类标准不一样呢?其实,上海干湿垃圾的分类方式源于多年来老百姓约定俗成的叫法,而此次草案中,苏州关于垃圾分类的四种分类名称则是沿袭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垃圾分类相关文件的名称,两者名字虽然不同,但内涵基本一致。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处处长夏晓娟介绍:“上海他们叫干垃圾、湿垃圾,他们其实在法规定义后边还有一个进一步的明确,就是说干垃圾即其他垃圾 ,湿垃圾即易腐垃圾,在立法过程中,所以我们理解上还是认为要跟上位法保持一致,跟国家的文件规定保持一致。”
夏晓娟
采用易腐垃圾、其他垃圾,而非干湿垃圾的分类方式,避免了“湿纸巾是干垃圾,干果壳是湿垃圾”这样的尴尬,市民理解起来相对也更方便。
苏州市环卫处垃圾分类管理中心副主任干磊介绍:“使用过的餐巾纸已经被污染了,那么如果你在丢弃的时候,可能分辨不出来到底是属于哪一类的,你也可以直接投放到我们的其他垃圾这个桶里面。”
翠园社区居民刘老伯说:“我们这里(分类的方法)可以理解的,(上海的)不接触光听听,感觉很难理解。”
据了解,此次苏州人大公布的《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更加明晰了生活垃圾管理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对违反条例的个人和单位设置了一千元至五万元不等的罚款,市民如果有更好的建议或意见,也可在9月3日-5日的网上听证会上进行发言。
夏晓娟表示:“对分类收集设施配置责任人、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按照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设定了法律责任。”
(来源:江苏广电苏州中心站/钱一鸣 耿昊东 苏州台 编辑/韩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