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拿到了!法院帮49名工人追回165万元补偿金

2019年12月13日 17:29:31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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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终于拿到钱了!太感谢你们了!”12月13日上午,江苏扬州广陵区人民法院在瓜洲镇某电缆公司内,现场为49名工人发放追回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共计165万元,领到经济补偿金的工人说出了发自肺腑的一番话。

  2018年12月27日,江苏某电缆公司因生产经营困难,单方面与49名工人解除了劳动合同。事后,这家公司迟迟未给付工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今年2月19日,工人们向扬州广陵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不久,法院做出民事判决,支持了工人们的诉讼请求。

  然而,法院判决生效后,江苏某电缆公司并没有主动履行法院判决,工人们又向广陵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广陵区人民法院启动了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依法向这家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依法对这家公司财产情况展开调查。

  与此同时,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这家公司,与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督促他们主动履行义务。在执行过程中,法院还了解到,这家公司经营陷入困难,不得已辞退一部分工人,目前确实没有能力履行义务。

  一方面要维护工人们的合法权益,一方面要服务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案件的相关情况后,广陵区人民法院决定在不影响这家企业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将公司名下的一块土地予以拍卖,以拍卖款支付工人们的经济补偿金。

  然而,经过进一步调查,干警发现这块土地已设立抵押登记,如果将土地拍卖后,拍卖所得款项将会全部优先支付给抵押权人,并没有剩余资金支付给工人。

  于是,法院干警与土地的抵押权人取得联系,在讲明案情多次做工作后,抵押权人同意将土地拍卖后的部分款项优先支付给工人。随后,法院依法将这块土地拍卖,把工人们的经济补偿金全部执行到位。

  至此,这一批次涉民生系列案件圆满执结。

  针对年底个别无良企业拖欠工人工资的现象,法院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加强法制意识,及时按月领取工资。如果遇到拒不发放工资的情况,应当及时向相关的劳动部门反映或者申请法律援助,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我们既为工人讨薪撑腰,也为企业发展解困,更为社会和谐保障起到了很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三统一。”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曾光明说。

  (来源:江苏广电扬州中心站/王泽坤 奚宇 通讯员/梁田田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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