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警方侦破3起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2020年06月08日 13:43:51 | 来源:南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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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天从启东警方获悉,警方连续侦破3起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截至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今年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聚焦“生物多样性”,主题为“关爱自然,刻不容缓”(Time For Nature)。历经了数月的新冠疫情,几乎所有人都意识到了环境的重要性以及野生动物的特殊地位。但仍有不法分子心存侥幸屡触高压线,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不仅危害野生动物种群安全和生态安全,也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了巨大隐患。

  5月22日,启东市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抓获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嫌疑人杨某,现场查获眼镜蛇728条。经查,2018年5月,该杨在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且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从外地购进眼镜蛇蛋2000余枚进行孵化驯养,并销售眼镜蛇共计60条。

  同日,启东警方抓获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嫌疑人沈某,查获眼镜蛇408条。经查,2018年至2019年间,该沈在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且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购买眼镜蛇蛋和王锦蛇蛋共3000余枚进行孵化驯养,并销售泡有眼镜蛇的蛇酒。

  4月17日,启东警方抓获一名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嫌疑人张某。经查,张某于2016年3月以3000元的价格向他人购买一只猕猴当宠物,并饲养于汇龙镇家中。经鉴定,其购买的猕猴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据了解,眼镜蛇在国际上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同时在我国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猕猴被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 兽类》易危种和《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2008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ver 3.1——低危(LC)中。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警方表示,很多市民因不懂法律或因一己私利擅自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广大市民应自觉维护公共生态安全,抵制购买、消费、饲养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非法行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切勿因一时新奇而触犯法律。

  (来源:南通发布,编辑/程梦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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