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6月8日9时45分左右,G40沪陕高速仪征服务区内突然驶入一辆山东济南牌照的宝马牌摩托车,正在仪征服务区执勤的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民警发现后,立即上前了解情况。
经了解,驾驶人高某是一名摩托车骑行爱好者,一路自驾从山东前往新疆旅行,途经江苏打算从扬州前往南京参加一场摩托车友会,进入高速后高某发现除了自己以外没有其他摩托车的身影,于是便进入服务区查看线路。
当得知民警将会对其处以200元处罚时,高某表示不能理解:“我在别的省也曾走过高速,没有遭遇过相应的处罚,为什么在江苏就违法了呢?”面对驾驶人的疑惑,民警耐心释法:每个省市的路况不同,车流量也不同,各省依据本省道路通行的实际情况,在不违法的情形下可以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江苏省机动车保有量较高,平日里高速公路上机动车通行数量很多,限制摩托车进入高速公路有利于保护驾驶员的自身安全,也有利于提升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因此在江苏路段摩托车禁止驶入高速公路。
经过民警的耐心普法,驾驶员承认在进入高速前确实没有留意入口设置的摩托车禁止驶入的标志,接受了处罚。在民警的引导下,高某从服务区的员工通道离开了高速,选择其它路线继续自驾的旅途。
据了解,针对摩托车是否能上高速,目前国家道路安全法暂无明确规定。在国内安徽、黑龙江、贵州、湖北、湖南、吉林、辽宁等部分省份,摩托车允许驶入高速。但《江苏省道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残疾人专用车、拖拉机、履带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列车、悬挂试车号牌和教练车号牌车辆,以及其他设计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车辆,禁止进入高速公路,因此在江苏省全省范围内摩托车是不允许驶入高速的。
(来源:江苏广电扬州中心站/王泽坤 余乐 通讯员/杜斌 王志成 编辑/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