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了9件“无障碍检察公益诉讼主题”典型案例。其中,溧阳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学校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2022年2月,溧阳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了加强无障碍出行、关爱未成年残障人士等建议和提案。溧阳市检察院联合溧阳市教育局设计调查问卷,通过微信小程序开展无接触式问卷调查,并实地走访部分学校以及正在建设中的特殊教育学校,发现当地146所各类学校中,存在93所没有无障碍厕所、79所没有无障碍通道、94所没有无障碍出入口等问题。
随后,溧阳市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学校代表等参会。经过听证,大家一致认为学校作为未成年人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其设施设备等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标准;相关行政机关未依法充分履行职责,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2022年3月,溧阳市检察院立案调查,发挥行政公益诉讼的督促、协同作用,与该市残联、住建局、教育局开展诉前磋商和圆桌会议。随后,检察机关分别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检察关注函、风险提示函,建议相关行政机关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求相关学校进行整改。
在溧阳市检察院的推动下,相关行政机关联合成立了专项整改小组,对溧阳全市范围内的学校开展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并将涉未成年人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纳入文明单位、文明学校的考核。
(刘璐璐 徐丹)
(来源:常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