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江豚因为可爱的外形,也被叫做"微笑天使",它是目前长江中唯一的哺乳动物,堪称"水中大熊猫"。为了更好地守护这个长江特有的古老物种,8月18日,南京市召开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了《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长江江豚保护的 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而这次立法,也是全国首次对单一物种的流域性区域协同保护立法。
打破地方管理局限 建立协同保护机制
近年来,随着保护力度加大,长江江豚正在成为多个城市的"常住民"。想要维持江豚种群的活力,协同保护是必要的有力手段。为了打破地方管理局限,与此同时,江苏镇江市、安徽马鞍山市也同步提请了《决定(草案)》至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钟连勇介绍,考虑到长江大保护的流域性、长江江豚的流动性等实际情况,长江上游和下游城市必须共同作为。通过区域协同立法,构建多层次、多维度、跨行政区域的保护体系。实现对长江江豚的系统性、整体性、科学性保护。
镇江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娄正前表示,立法过程中,两省三市进行了三次集中修改论证,同时一起开展江豚保护的实地调研。在共同制定核心制度的基础上,各地也凸显了特色性。镇江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加强联动执法、突出科技支撑、统筹社会参与、弘扬长江文化、加大保障措施等方面都做了专门性规定。
工程建设引入"豚评"制 不利项目"绕道走"
为了"礼让"江豚,南京曾在修建锦文路过江通道时,把原设计方案中的三塔悬索桥改为双塔悬索桥,并且取消在江豚保护区水域内修建桥塔和桥墩的决定,这种保护理念也延续到了本次《决定(草案)》中。对长江江豚及其生境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建设项目,将引入"豚评"机制,落实避让、减缓、补偿、重建等保护措施。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钟连勇表示,立法中要兼顾长江综合黄金水道的作用,以及江豚保护两者之间的关系。本次《决定(草案)》中对船舶通行速度、船运垃圾处理等做出原则性要求。同时,长江的基础设施建设,也要充分考虑江豚生存环境的需求,听取有关方面的专家意见,进行评估。
江苏省人大代表、江苏省生态学会副理事长李朝晖表示,过去生物多样性保护大多停留在科学研究、志愿活动,或者长江沿岸相关部门的一些具体处理上。但是立法的支撑、保护可持续性还不够。《决定(草案)》把重要物种的保护上升到立法层次,有利于整个物种保护有法可依,持续提升。
保护落在细处 不得使用无人机等干扰江豚
本次立法过程中,不仅有各界专家出谋划策,还有一批摄影爱好者、志愿者以及渔民,作为"江豚观察员"为立法提供细节参考。《决定(草案)》也积极采纳相关建议,例如,不得随意丢弃或者倾倒垃圾;除科学研究、救灾救助或其他社会公益需要外,不得使用无人机、遥控船或者其他方式干扰长江江豚的日常活动等,体现了立法的科学性和保护的精准性。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崔雨薇、韦少华、黎明、张心宇 编辑/许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