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新吴法院)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 服务创新发展”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该法院2022年营商环境举措及成效。
据介绍,今年以来,新吴法院执行工作“3+1”核心指标在全市排名第一位,在推进“执转破”工作上,制定并完善了《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关于破产审判若干问题的规定》,积极开展“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试点工作,加强破产审判。同时,新吴法院也按照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与个人破产指定功能相当试点工作指引》的要求,对“诚实而不幸的个人”,创造性地结合“信用体检”和“能力体检”在内的“人物画像”工作法,指导管理人对债务人从个人财产、负债、诚信到偿债能力等10个方面进行调查、评估,总结出完整描述个人偿债能力和方向的可行性报告。
近日,新吴法院也审结了当地首例类个人破产案件,为态度积极但无能力偿还债务的当事人陆某某提供救济路径,通过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和解方法,从而把债权人和债务人从“执行死局”中解放出来。
在助企惠企方面,为减少新吴区企业上市融资工作的法律风险和程序障碍,新吴法院开展了“企业上市挂牌护航工程”,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在“既不主导,也不干预”的前提下,为拟上市企业进行法律风险研判。同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充分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框架下高效快速审理拟上市企业涉诉纠纷。
另外,为加强大家对企业因利益责任产生纠纷案件的认识,进一步营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在第三个“无锡企业家日”到来之际,新吴法院也邀请了各人大代表、企业代表、行政代表等参加了“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的旁听庭审活动。
近年来,不少公司因经营不善而产生了许多股东之间的利益纠纷。对此,新吴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徐晓磊提醒大家:首先在设立公司时,要对各个股东背后以及关联公司的做好背景调查。第二,公司经营的时候,与各股东之间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要签订好协议或做好事先的准备,禁止一些关联企业操纵公司,可以通过事先约定确定具体事宜。
(来源:江苏广电无锡中心站/徐恺言 沈沁心(实习)编辑/张泉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