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因无钱支付自己的高消费,竟通过婚姻介绍所采取广撒网策略,若有优质男性就结婚,若未中意,便以结婚为名诈骗他人财物。今天(2月15日),记者从南通启东人民法院了解到,被告人施某因犯诈骗罪、盗窃罪,经南通启东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依法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
2019年12月,家住南通启东的陆某通过当地的婚姻介绍所认识了施某,二人不久确定了恋人关系。四个月后,二人在亲友的祝福下订婚,陆某给了施某彩礼4万元和1280元红包,岂料订婚后没几天,施某便将陆某拉黑,所得彩礼钱款等很快被其挥霍一空。
察觉受骗的陆某很快报警,2020年3月11日启东市公安局立案调查,施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假借恋爱、结婚名义诈骗陆某财物的犯罪事实。2020年3月12日,公安机关对施某取保候审。
孰料施某并未受到教训,接下来施某又通过婚姻介绍所认识了当地的洪某,并很快在当年4月30日与洪某登记结婚,并与洪某母亲黄某共同生活。谁知,施某婚后仍觉得婚姻不幸福准备离婚,便趁婆婆黄某不在家时,从黄某的衣橱中窃得黄某储蓄存折七张以及黄某身份证,同日便去银行将存折上的19万人民币取出,并自此离开洪某家中,不久便将钱款用于买车、购买生活用品等。
然而,施某并未就此收手。2021年4月,施某再次通过婚姻介绍所认识顾某,确定关系后,以父亲住院急需用钱等理由骗取顾某15000元。随后一两个月间,施某又以相同手法诈骗蔡某、姚某二人,施某4次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0万余元。施某在取保候审期间无故传讯不到案且再次作案的行为,很快引起了公安机关的注意,2022年5月31日,在逃的施某被公安机关于常州抓获归案。
(《零距离》记者/刘舒 通讯员/钱兴昌 秦晓微 编辑/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