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观察|盐城大丰区:闹心!地下车位购买三年一直未交付

2023年04月20日 13:21:06 |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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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盐城市大丰区中昂玥府小区的业主向记者反映:早在2019年6月,他们交钱购买了地下车位,如今新房交付已经两年多了,但是当初购买的车位却迟迟没有交付到个人名下。

  盐城市大丰区中昂玥府小区业主告诉记者,车位售价三万块钱,业主买房子的时候就买了车位。业主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不交付车位,投诉12345也没有结果。

  中昂玥府小区的业主们反映,当初小区地下车位售价三万元,开发商只是出具了收款收据,当时双方签定的“地下室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是按照交款顺序约定了车位卡号,并写明该卡号为交房后持卡人选车位的顺序号,而非车位编号。但是新房在2021年1月31日全部交付到位后,却至今没有进行车位的分配,导致地下车库处于无序管理的状况,一些已经购买车位的业主无法正常停车。

  小区物业人员透露,业主买了车位,但是没有分配具体的车位,只能是让业主先把车停在下面。而且,现在的问题是开发商走了,没有人来负责分配车位,物业也不可能分配的。针对没有买车位的业主,也是不能乱停车的。

  小区物业人员还说,当时车位的钱是交给房产公司的,没有交给物业公司,开发商也不跟业主交接。业主买了新能源车回来了,也就没有办法安装充电桩。现在开发商的办公大门都关了,人都撤走了。

  在中昂玥府小区物业客服中心,物业人员表示,开发商盐城中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开发建设该项目时,涉及多起经济诉讼官司,隔三差五就会收到法院寄来的各类法律文书,有大丰区法院执行裁定,盐城中院的保全文书,还有一些法律传票……记者注意到,在这些法律文书中,甚至还有开发商负责人限制消费令。

  在盐城中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办公场所,大门上张贴了多张大丰区职能主管部门发出的法律文书,这张由大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出的“限期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写明:开发商涉嫌存在收取地下停车位预付款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盐城市大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时是没有取得预销售许可证,在没有手续的情况下就收款了。针对这种行为,法律规定罚款一万至三万。当时执法部门处罚时候,开发商说正准备分配车位。处罚完了回复给住建局,主要是住建局督促开发商整改。

  在大丰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在督促开发商解决车位分配问题时,对方提出了一个荒唐的要求。

  盐城市大丰区住建局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开发商被施工单位起诉了限高令,开发商的意思就是要求政府部门帮忙把限高令的问题解决掉。该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这个不是跟政府交换条件,因为本来就是当事人的责任和义务。既然开发商把钱收了,就要把车位落位好。针对限高令的问题,政府也没办法干预司法。现在,该开发商在镇江还有个项目,可以去跟他们当面谈这个事情。车位的问题肯定是要解决的。

  同时,记者了解到,中昂玥府小区地下车位合计1937个,其中非人防车位1478个,人防车位459个,前期已预销售车位1248个。之所以地下车位迟迟没有分配到户,是因为当初开发商在销售车位时承诺:所有购买车位业主都可以就近分配车位。而事实上,小区内有5栋住宅楼下方的地下车位属于人防车位,只能租赁使用,不能进行买卖。

  盐城市大丰区住建局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朱峰说:“当时卖车位的时候开发商是承诺,业主都可以选择到自己楼栋下面的车位,因为2栋3栋5栋6栋7栋,五栋楼下面为人防车位,人防车位只能租赁不能够出售,所以目前的话就是开发企业由于不能兑现当时的承诺,所以迟迟没有对这个车位进行分配。”

  盐城市大丰区住建局表示:目前已经拟定了地下车位的分配方案,近期将会组织人员与开发企业负责人面对面沟通此事,督促对方尽快分户到位。

  朱峰说:“我局于2021年4月份联合区综合执法局出台了相关的文件,对车位的销售行为、车位的租金、车位的租赁期限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并要求开发企业销售车位时,严格按照文件的规定执行,督促企业尽快地按照车位的分配方案对车位进行分配,尽快地帮业主进行落位、签订合同、备案,尽快地解决相关的问题,切实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开发商被“限制高消费”,竟然提出要政府为其取消“限高令”后再来处理问题,如此赖皮荒唐的行为真是让人“大跌眼镜”!希望盐城大丰区相关主管部门能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督促开发商尽快将地下车位交付给业主,同时也奉劝这家开发企业:老赖行为在法律面前肯定是无路可走,最终还是要主动承担起自己应付的法律责任。对于此事的进展,记者也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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