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次全国助残日即将到来,今天(5月18日),记者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年来,镇江市涉残案件的办理满意度持续提升。2022年以来,镇江全市法院解决残疾人受损涉及赔偿金过千万元,为困难残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40余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执行救助款50余万元。
目前,镇江全市8家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了“残疾人诉服”专门窗口,为残疾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诉讼立案、信息查询等多项诉讼服务,实现涉残诉服一窗通办;开辟调解、立案、救助审判、执行五条残疾人专属绿色通道,释放司法助残温度。
“司法审判不仅要让每一位残疾人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更要让他们感受到司法温度和温情。”镇江中院立案庭庭长程刚告诉记者,在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有一起案件让他印象深刻。王某是一名重度残疾人,父亲因交通事故死亡,王某提出诉讼,要求被告赔偿损失。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上诉人表示,没有证据证明王某没有生活来源,不应当赔偿他的生活费,即便赔偿,王某的低保、残疾等补贴补助也应该扣除计算。”程刚介绍,承办法官们在多次走访相关部门、充分了解政策后发现,低保户家庭因家庭成员死亡获得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后,基本会被取消低保补贴待遇,同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也会相应取消,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仍会正常发放。“最终,法官依法驳回了上诉人主张,维护了王某的合法权益。法院的裁判不仅仅是冰冷的文字,包含了满满的关怀。”程刚动情地说。
据了解,2022年来,镇江全市法院成功化解各类涉残纠纷700余起,为残障人士口头立案200余件,为行动不便残疾人提供上门立案等诉讼服务400余次,累计为残疾人聘请专业手语老师提供实时翻译90余次,助残服务队伍先后赴镇江润州、扬中、句容等地开展“法律义诊”活动,累计提供法律答疑、诉讼指导、纠纷调解等服务近千余人次。
(江苏广电镇江中心站/柳放 摄影/徐行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