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发布关于加强中高考时期噪声管控的通告

2023年05月31日 20:17:13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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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苏网讯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发布《关于加强中高考时期噪声管控的通告》,全文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做好中高考期间噪声管控工作,保障全市中高考工作顺利实施,现就加强中高考时期噪声管控若干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段和管控要求

  1、2023年6月2日至9日、6月14日至18日为中高考时期噪声管控时段。

  2、自6月2日22:00至9日6:00、6月14日22:00至18日6:00,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无特殊需要的情况下,午间(12:00至14:00)和夜间(22:00至次日6:00)禁止建筑施工单位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

  管控期间,居民区、考点周围排放噪声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要求。

  3、高考(6月7日至9日)及中考(6月17日至18日)考试期间,严禁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各类高噪声施工作业及其它固定源噪声污染。

  (二)管控时段夜间施工审批规定

  1、暂停审批考试期间的夜间施工申请:6月7日22:00至9日6:00、6月17日22:00至6月18日6:00。

  2、位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地铁等市政重点工程和差别化管理工地,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须在获得工地周边受影响考生及家长同意、妥善安置考生的前提下,至少提前3天向工地所在区(园区)生态环境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资料附建设工地周边考生妥善安置的相关材料),由所在区(园区)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将相关材料报市生态环境局。

  3、经审批许可夜间施工作业的,如有施工噪声扰民投诉,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

  4、抢修、抢险作业按照相关法规和规章执行。

  上述管控要求和相关规定如有违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发现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可以拨打“12345”举报投诉。

  特此通告。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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