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镇江丹阳市的企业主刘先生向我们新闻热线025-83195110反映说,他在当地有一块6亩多的土地,上面建设了厂房、办公楼等设施。在2021年的时候,刘先生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先后缴纳了350万元的土地款,但土地使用证却迟迟办不下来,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交款350万元办手续 原是违法用地进行整改】
刘先生说,他在丹阳市丹北镇经营一家工具厂,2016年他从朋友手中转租了一块一般农用地,后经过政府部门的调整,被转为建设预留地,此后刘先生在上面建了厂房和办公楼,但因为土地不是通过上市交易取得,所以一直办不了合法的用地手续。到了2020年丹北镇开展违法用地整改,对照文件精神,刘先生的厂房用地符合规划报批,可以在补缴相应的土地款后办理合法手续。
镇江丹阳市企业主刘先生说:“当时政策就是建设预留地上面、工业用地上面建的厂房,可以办国有土地使用证。”
这之后刘先生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在2021年3月和11月分两次向丹阳市财政局打款总计350万元,用于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这350万元包括亲友借款和银行贷款,但钱交了两年多,国有土地使用证迟迟办不下来。
刘先生说:“如果办了证下来,我把证拿到银行里去抵押贷款,只有3厘多,我借亲戚朋友的钱可以还掉。”
那么,刘先生的厂房用地是否符合整改要求,到底能不能办到证?记者首先找到了属地的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江中心所。
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江中心所工作人员:“你要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去处理。”
记者:“为什么要到市局啊?”
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江中心所工作人员:“挂不挂牌入市我们这边不能定,要市局定。”
记者:“他不是钱交了吗?什么原因办不了?”
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江中心所工作人员:“他是交到市政府财政的。”
在记者联系之后,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的负责人给予了解释,他说,2022年自然资源部在江苏试点“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刘先生厂房违法用地整改,正是依据这个试点报批的。
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科长倪文林说:“交了钱,土地‘农转用’报批之后,通过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入市方式,来消除土地的违法状态,解决企业主的用地问题。”
【管理部门:试点结束可申请退款 违法用地不可取】
但按照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的要求,违法用地报批整改,需分批进行,并且在数量上也有控制,2022年整个丹阳市也完成了一部分违法用地整改入市的工作,但刘先生的厂房用地并不在第一批范围之类。
到了今年3月份,相关试点工作已经结束,现在包括刘先生的厂房用地在内,丹阳市还有四五十宗违法用地等待整改入市,下一步能不能继续办证,还需要2024年自然资源部新的政策出台后才能明确。
倪文林说:“已经批准为集体建设用地,但是还没有入市,企业也反映比较多,说实话压力也比较大,前期我们也跟上级部门也反映过,但是因为自然资源部的政策要求,这个我们也不能突破。”
鉴于目前无法办证,倪科长表示,如果相关违法用地行为人要求退款,他们也可以向市政府申请,把已交的钱款原路退回。倪科长同时也表示,刘先生等企业主遇到办证难问题,其实就是违法用地带来的后果。
倪文林表示:“这些企业主最好不要去违法占用土地,等到违法占用土地之后,第一种方式就是拆除,第二种方式后期跟他完善用地手续的,可能性越来越小,假如不跟他整改,就是全部拆除。”
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事关社会公共利益。丹阳企业主刘先生的遭遇,也提醒我们广大市民要遵纪守法,杜绝违法用地。另外作为属地政府,如果能在第一时间制止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后期就不会面临被责令整改的结果,所以对于涉及土地违法行为,我们相关政府的部门必须要加强巡查、压实责任,切实保护好我们有限的土地资源。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王兵 韦少华 编辑/赵黎静)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