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危化品运输车辆需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员驾驶,然而,还是有人为了贪小便宜,使用不具备资质的普通车运输危化品。今天,记者获悉,近日,溧阳市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普通车随意“升级”运输危化品的案件。
被告人 何某:“就是那天正好我们车子自己危险品上安排不过来,然后临时就是平台上找了个普货车。”近日,物流园老板何某接了一单,将32桶异丙醇和4桶硝酸从常熟运往溧阳的业务,为了降低成本,他安排了一辆危化品运输车,对这2种危化品进行混装,一起运到了他在丹阳的物流园,之后在运满满APP上发布虚假订单。
被告人 何某:“因为货不多嘛就几个桶,然后临时我们这边私下就组织送过来了,送到溧阳这边。”
溧阳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杨译:“普通驾驶员刘某接单之后呢,用一辆农用的三轮车装上了这2种危化品,然后开到常州邹区的家中过夜,第二天送到了我们溧阳的一家公司,那么途经我们溧阳的上兴镇、别桥镇、竹箦镇等人员密集地方。”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违反《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构成危险驾驶罪。
溧阳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杨译:“异丙醇和硝酸都是危险化学品名录里的危化品,其中这个异丙醇是易燃物,容易引起爆炸,硝酸它有助燃的效果,而且也有强腐蚀性,如果在这个运输、保管不当或者行车途中发生事故的话,可能对周围的人、车、环境造成严重损害。”近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最终,何某被判拘役2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