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拍卖成交后,直接在法院办理过户。从申请填表到拿到不动产权证书只用了1个多小时。全程都在法院办理,真方便!”12月8日,镇江市民朱先生在润州区人民法院首次体验到了司法拍卖不动产“一站式”服务的便利。
朱先生来自上海,一直看好镇江的投资环境,不断寻找合适的投资机会。前段时间,通过法拍网竞拍取得了镇江市区这处房屋。在交清房款后,准备领取执行裁定书时,法院工作人员告诉他可以在本院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领取自己的不动产权证。
这让朱先生觉得很新奇,因为以前了解的流程是要等法院将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书等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后才能去领证。
为推进不动产司法和破产处置便民利企,协同推进网络查控司法协作和不动产司法和破产处置“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现不动产司法和破产处置“一站式”过户目标,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镇江监管分局、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出台《镇江市司法拍卖不动产“一件事一次办 ”工作方案》,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协同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润州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又共同出台《镇江市润州区不动产司法和破产处置“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细化意见。两个方案为不动产司法处置及登记的“一站式”改革,提供了政策保障。
方案实施后,试点先行的润州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局设立了“不动产司法处置一件事专窗”。法院的经办人员化身为不动产登记受理人员,通过系统直连将协助执行信息录入不动产登记系统,在录入买受人税收申报信息后,转移登记申请将被转入后台进行核税和审核。买受人按照核定数额一次性缴纳税费后,后台完成审核、登簿,现场经办人员依据申请人意愿发放纸质不动产权证书或告知电子证书领取路径。
集司法处置、税务缴纳、不动产登记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通过整合环节、优化流程、数据共享等机制切实提高了司法处置不动产的工作实效,不仅提高了部门间的协同能力,更方便了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