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注意啦,江苏出台一揽子政策促进就业。12 月 20 日,省政府官网公布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 " 意见 ")。记者注意到,意见提出了 20 条具体措施,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鼓励全民创业带动就业。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
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50%
根据意见,江苏将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对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从 3% 阶段性降至 1% 的现行政策,2019 年 4 月底到期后继续延续实施。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过高的统筹地区,可阶段性适当降低单位缴费费率,同时不提高个人缴费费率。困难企业经批准可缓缴除基本医疗保险费外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 6 个月。
同时将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50%。201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对困难企业返还标准可按 6 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支持企业在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前提下,采取企业间、行业间、产业间用工淡旺季余缺调剂等方式,向缺工地区和企业有组织输送职工。对一次性裁员 50 人以上的企业,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企业举办专场招聘会,帮助失业人员及时就业。
就业见习补贴范围
扩展至 16 岁至 24 岁失业青年
为加强就业援助帮扶就业,江苏还将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三年十万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 16-24 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 3-12 个月的就业见习,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失业人员可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按规定申请享受当地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由失业保险基金发放失业保险金,其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创业带动就业
可申请最高 300 万的创业担保贷款
记者还注意到,意见提出,江苏还要加强失业人员培训。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其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在培训期间每月按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可同时领取生活费补贴,且生活费补贴政策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 3 年以上放宽至 1 年以上。
用创业带动就业。意见提出,加大对个人自主创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对个人自主创业、雇用不足 3 人的,最高额度提高到 15 万元,雇用 3-5 人的提高到 30 万元,雇用 6 人以上的提高到 50 万元;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富民创业担保贷款重点支持对象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 25%(超过 100 人的企业达到 15%)并与其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的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未达到上述招用人员比例的小微企业,对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等,按每新实际招用 1 人可申请 10 万元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
(来源:现代快报 编辑:陈茜)